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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评为首届全国红十字模范校

发布时间:2008-01-14 00:00:00浏览次数:590

    在1月9日刚刚结束的中国红十字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暨全国红十字模范校表彰会议上,我校因评上全国红十字模范校而得到红十字会总会和国家教育部的联合表彰。我校党委副书记、红会会长叶高翔教授作为浙江省的七名代表之一出席会议并代表浙江大学作了15分钟的经验交流,红会副会长龚惠香代表浙江省的三个模范校上台领奖。
    本次评选活动在我国是首次开展,被表彰的学校全国共有100所(含中、小学)。浙江省的三所学校为:宁波市海曙区海曙中心小学、萧山区戴村镇中心小学和浙江大学。参加会议经验交流的单位七个,其中高校两所,另一所为首都医科大学。这些学校把红十字工作与学校德育相结合、与实施素质教育相结合,积极开展具有红十字特色的卫生、健康、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训练,在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学生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等方面作出了突出的成绩。
    本次会议召开了三天,全国红会会长彭佩云、常务副会长江亦曼等国家红会领导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浙江省委副书记夏宝龙也出席开幕式并做了重要讲话。
    会议期间,国家红会副会长郭长江总结了2005年以来的学校红十字工作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是加强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组织建设,夯实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基础; 三是进一步推进规范管理,推进红十字青少年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是善于探讨、开拓创新,打造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品牌; 五是加强协作,合理利用资源,营造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良好环境。 
   我校红会将以本次表彰为契机,抓住机遇、锐意进取、振奋精神、扎实工作,进一步推动我校红十字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浙江大学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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