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工会:
根据校人事处浙大发人(2007)6号《浙江大学项目聘用制管理办法》 的有关政策:“项目聘用人员可参加学校的工会组织,并享有学校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所需工会经费和福利费由项目单位按规定标准按年度一次性缴纳(个人缴纳部分可由本人向项目单位返还)。”经校工会研究决定,将项目聘用人员列入本次月饼发放范围,请各院级工会携带本单位项目聘用人员名单于9月19日前到校工会领取提货券。
关于项目聘用人员的工会经费收缴工作,校工会将在近期制定相关文件,敬请协助。
浙江大学工会
2007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