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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书画摄影展

发布时间:2007-06-04 00:00:00浏览次数:1313

浙江省第二届反腐倡廉书画摄影展览组委会
关于举办浙江省第二届
反腐倡廉书画摄影展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纪委,党委宣传部,文联,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经省纪委、省委宣传部和省文联研究,决定于2007年10月在浙江展览馆联合举办"浙江省第二届反腐倡廉书画摄影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本次展览由省纪委、省委宣传部、省文联主办,省美术家协会、省书法家协会、省摄影家协会、省漫画家协会、浙江画报社、浙江展览馆承办。
(二)本次展览设立组委会,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和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陈敏尔担任顾问;由省纪委副书记杨晓光担任组委会主任,省纪委常委周益扬、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龚吟怡、省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蒋建东等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本次展览设立评委会,由主办、承办单位的领导及书画摄影界的专家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兼评奖办公室)。
 
二、征稿要求
(一)作品主题:作品应以反腐倡廉为主题,表现反映廉政、爱国、爱民、爱岗、敬业、公平、公正、拒腐、诚信、宽厚、谨慎、廉洁等内容,要求立意新颖,构思巧妙,语言精练,寓义深远。
(二)作品形式:作品形式包括书法、国画、漫画和摄影,提倡风格多样。书法、国画作品尺寸大小不超过四尺整张(138CM×68CM),草书、篆书作品应附释文。漫画作品尺寸统一为50CM×60CM,黑白、彩色均可。摄影作品要求为10寸精放片O来稿无需装被制作。送展作品在展后统一退回。
(三)作品评奖:展览作品在全省范围内征集。作品评奖坚持公正、公平和透明的原则。各奖项由评委会评定,由组委会公布。评委会将评选出入选参展作品350件左右,在入选作品中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作品各若干件。组委会将给入选参展作品的作者颁发证书,并出版参展作品集。该展览获一、二、三等奖作者,具有加入省美术家、书法家、摄影家、漫画家等相应专业协会展览资格一次。特邀作品不参与评奖。
(四)作品选送:应征作品须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写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各市、县(市、区)的应征作品原则上由各市纪委汇总登记后统一选送,省直单位应征作品原则上分别由省直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汇总登记后统一选送。
征稿截止时间:2007年7月31日。
作品寄送地址:参赛作品统一送寄至浙江省文联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06;联系人:陈恩民;联系电话:0571-870204210
送寄作品时间:2007年7月10日至7月31日。
(五)举办单位对送展作品拥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各市、县(市、区)纪委、党委宣传部、文联和省直各单位要重视搞好这次活动,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作品创作和选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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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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