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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第五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征集通知

发布时间:2007-05-17 00:00:00浏览次数:1505

尊敬的“双代会”各代表团团长和各位代表:
    浙江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07年6月1日召开,敬请各位代表在百忙中提前安排好工作。根据《浙江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规定》,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须在大会召开前进行。鉴此,自本函件发布之日起开始征集本届二次教代会提案。
    教代会提案是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各位代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重要渠道。在2006年3月新一届“双代会”一次会议召开期间,代表们以高度负责的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建言献策,共提出233件提案。提案工作委员会认真落实党委关于高质量、高速度、高满意度的要求,在认真总结上一届教代会提案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务实、细致、高效地做好提案的立案及处理工作,尤其重视提案的落实。职能部门也把提案的落实过程作为听取代表意见,完善管理制度,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存在问题的渠道之一。为更好地促进提案人和职能部门的信息交流、意见沟通与思路对接,举行了校园信息平台建设、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房产、基建、后勤与保卫、学科与实验室建设、组织与人事等七大专题的提案交流会。同时,根据代表提案集中的要求,组织部分教代会代表视察学校“450工程”建设,试行了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推进提案落到实处,形成教代会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氛围、机制和渠道,更好地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发展。
    因此,提案工作委员会希望在二次会议召开前和召开期间,各代表团团长和各位代表继续发扬主人翁精神,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深入群众,广泛征求和收集教职工意见、建议,群策群力,共同做好本次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工作。
    本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应按照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议题,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学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和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就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国际交流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包括学科与队伍建设、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校园规划与文化建设等方面问题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研、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
    为体现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与可行性,提高教代会提案质量,对提案有关要求强调如下:
    1、提案者应是本届教代会代表。主提案人撰写提案时,请写明案名(即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及具体建议和措施。提案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并限于本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提案力求观点清晰,内容翔实,有一定深度,建议措施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另外,还须有三名以上代表作为提案附议人。主提案人与附议人均需签名。
    2、提案表填写完毕交各代表团团长初审。代表团团长审核提案内容,提出是否建议立案的意见,签字后交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经审查立案的进入提案处理程序。提案处理程序是:立案编号→送职能部门处理答复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送分管领导审阅→代表监督落实或相互交流意见→代表反馈提案落实的满意度(不满意提案→再处理)。未被立案的转为建议供职能部门阅处。
    3、提案一事一议一案,不同内容列为不同提案。书写的提案希望字迹清楚。递交提案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1日上午11:45。
    4、提案表统一印制,由校工会发至各代表团,也可在网上直接下载,网址是:/。为提高工作效率,在提交提案表的同时,请各位代表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校提案委办公室的电子信箱:ghlm@zju.edu.cn,或zdjdhta@163.com
 
   2、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知识问答.doc                                      
   3、五届一次教代会提案/meeting/proposal.php?action=main&id=33                                         
                                           浙江大学第五届教代会
                                              提案工作委员会
                                               200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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