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浙江大学教职工互助济困基金章程规定,决定在四月底召开常务理事会讨论审批互助济困基金困难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必须是原浙江大学教职工互助济困基金会员,并且是家庭困难,本人病重自负医疗费较高的或者因意外灾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系亲属有重病造成经济困难的均可申?。
二、申请办法:申请者先口头向所在院级工会提出申请并陈述申请理由,然后由院级工会决定是否报批,同意报批的即发给表格。
三、申请时间:院级工会同意申请的教职工在本月25日前填好申请表,并经所在单位院级工会主席签署意见后送玉泉校区工会办公室。
浙江大学工会玉泉校区办公室
200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