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回顾

关于举办浙江大学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5-31 00:00:00浏览次数:1039

浙大发教[2006]44号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各校区管委会: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育工会《关于举办浙江省高等学校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的通知》(浙教工[2006]5号),为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推荐优秀教师参加浙江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经研究决定,于2006年5月至11月举办浙江大学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范围及要求
  1.参赛教师原则上应为必修课的主讲教师,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6年1月30日后出生)。
  2.以理论教学为主,授课采用启发式、研讨式(seminar)的教学方法,并合理使用多媒体技术。
  3.参赛者必须有自制的多媒体教学课件。
  二、奖项设置及评奖方法
  1.比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9名,优胜奖若干名。
  2.由各学院先组织本单位青年教师进行教学技能比赛,在此基础上,向学校推荐参加校教学技能比赛的人选(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3.学校对学院推荐的参赛者组织专家进行随堂听课。
  4.学校组织评委会对教案、多媒体课件等材料进行评审,并结合听课和学生评议情况进行综合评比,最终产生获奖名单,并向省里推荐。
  5.学校对获校和省级教学技能比赛奖项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并推荐列入学校“新星计划”、“紫金计划”等人才培养计划。
  三、比赛内容及评分标准
  1.教案(占20分)
(1)主要内容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重点难点明确、得当;
(2)教学内容逻辑性强、结构严谨、条理清楚,反映课程发展的最新成果,具有先进性、科学性、系统性;
(3)教学步骤和方法符合认知心理,启发式或研讨式教学方案设计切实可行,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
(4)多媒体课件简洁明了,图文并茂,画面生动。
  2.课堂教学能力(占40分)
(1)课堂讲授观点正确、概念清楚、重点突出,详略及难点处理得当;
(2)用普通话讲课(鼓励用英语授课),语言准确、简洁、生动;
(3)教学技能熟练,教学过程各环节连贯,教学时间分配合理;
(4)在启发式或研讨式教学中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引导得当,表现出较强的理论功底。
  3.教学态度和仪表(占20分)
(1)教学态度认真;
(2)仪表端庄、自然、大方、得体;
(3)寓育人于教学活动中;
(4)具有自身教学特色和风格,能吸引学生。
  4.学生评议(占20分)
  四、比赛时间安排
1.5月?6月,学院组织比赛,向学校推荐人选。
2.9月?10月,学校组织专家听课、学生评议等
3.11月,学校汇总评议情况,组织评委会评审。
4.2006年年底,学校及省教育厅予以表彰。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此次大赛的组织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推荐参加学校教学技能比赛人选的推荐表(见附件2)及教案等有关材料,报送校工会(联系人:俞伟东,联系电话:87951060)。
 
浙  江  大  学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Word文件,用MS-Word97~XP可以打开 附件1:浙江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推荐名额分配

Word文件,用MS-Word97~XP可以打开 附件2:浙江大学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推荐表

您是第 1000 位访客    

技术支持:3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