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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院部署“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发布时间:2006-04-07 00:00:00浏览次数:937

  卫生部3月28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对全国卫生系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我校医院院长李英奇、副院长张仁炳参加了28日上午大会同时采取的电视电话会议。
   为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要求和卫生部的工作安排,扎实有效地开展校医院的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工作,两位院长参加会议回来以后,立即成立了校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小组,由李英奇院长亲自任组长、医院其他领导任副组长,还专门制定了专项治理的工作计划,把专项治理工作真正落在实处。同时在各种会议上,如医院的“双代会”上、各分院院长和各科科长会议上,李院长对会议的精神都进行了认真地传达、并就校医院如何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动员和详细地部署。
   根据校医院的专项治理的计划安排:
4月份为学习动员阶段,主要工作有:
  组织全院科以上干部认真学习高强部长讲话,由院长李英奇
亲自做动员。各党支部书记负责在党内进行学习动员。
  组织全院职工结合“八荣、八耻”教育,学习相关资料,提
高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明确专项治理的5个重点和四项工作要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对重点科室和工作人员专门召开会议,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提高自纠自查的自觉性。
5-10月份为自查自纠阶段,主要工作有:
  组织全体职工围绕专项治理的重点,深入讨论分析,认真进
行自查。
  对发现的问题或线索,要及时汇总与调查核实,必要时向校
纪委、监察处报告,并认真配合调查工作。
  建全完善医用耗材招标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采购等公务活
动中对方馈赠财物的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堵塞漏洞。
  将自查自纠阶段做为全院职工深入进行法制、纪律和职业道
德教育的学习实践活动。提高廉洁行医的自觉性。
11月?12月为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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