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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提案委布置落实提案工作

发布时间:2006-03-31 00:00:00浏览次数:996

 
    3月30日,新一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学校党委的指示精神,并按照《浙江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规定》程序要求,召开提案工作会议,布置落实提案工作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提案工作会议由提案委主任任少波主持,校党委副书记王玉芝到会讲话。
   
    王玉芝副书记首先感谢上一届教代会提案委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取得好的成绩并积累了经验。同时指出,提案作为教代会一项标志性工作,是教职工直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反映教职工心声的重要渠道和有效载体。本次教代会的提案征集在前期广泛发动、宣传、组织和培训的基础上,数量有较大增长,充分说明了代表们对学校工作的参与热情。王玉芝副书记在会上强调,校党委书记张曦同志高度重视教代会工作,明确要求通过提案的办理和落实来推进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并发挥作用,并对提案办理提出最高质量、最快速度和最好满意度的工作要求。王玉芝副书记指出,提案工作委员会和各有关部门要以强烈的责任意识,积极与教职工代表联系、沟通,共同努力,认真、务实、细致、高效地做好提案的处理和落实。王玉芝副书记要求提案工作加强宣传,增加办理过程的公开性与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工群众的监督。
 
    提案工作委员会同时讨论并明确了工作分工,办理程序与时间安排等内容。要求在4月6日前按程序要求做好提案的审理、归类、登记和立案工作,并在此后陆续上网公布。在4月10日前将审理表送往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十天内提出处理意见后转呈分管校领导批复。5月上旬将职能部门处理意见答复提案人,并选出影响较大的提案在校报上连续刊登。同时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提案通过召开座谈会与情况通报会的形式,加强职能部门与提案人的信息与情况沟通。重要提案或处理难度较大的提案将首先召开提案处理专题会议,形成初步意见后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或党委常委会讨论解决。7月上旬前各承办单位向提案委反馈提案的落实情况。提案委将分组督促、检查提案的处理与落实情况,并及时向提案人答复和反馈。
 
    在本次工作会议上,校工会常务副主席曾广杰到会讲话,魏海鹰同志就提案办理进行了专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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