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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召开女工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04-09-22 00:00:00浏览次数:773

 

随着院级工会换届工作进入尾声,新一届女工委员会亦同期换届,为了尽快使新上任的女工主任熟悉了解女工工作,9月10日,校工会召开了女工工作会议。

会议学习了〈浙江省女职工保护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浙江大学计划生育工作实施细则>。会议特邀省社会劳动保障厅法制规划处余韵律师作贯彻学习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辅报告。

余韵律师从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出台的背景、立法依据、立法必要性及当前我省对女职工劳动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了介绍,全面翔实,对女工干部们启发很大。

女性生存状态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而高校担任着培养新型公民的重任,在高校落实男女平等,加强对女同志的尊重和保护,其意义重大。在认真听取了报告后,与会同志们对照我校情况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认为,我校在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女职工保护上总体情况较好,女职工基本享有和男职工同样的发展机会和权利。但是,从深层次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角度看,仍有一些问题。如:女职工产假、哺乳期,因而影响第二年聘岗位业绩点的计算;再如岗位设置没有考虑年轻女职工性怀孕生育的特殊性,造成一部分特殊专业的女教师迫不敢生育;有的女教师由于工作压力太大,导致多次流产,影响了她们的身心健康;再如对中年女性更年期的保护没有得到关注,由于经济利益而被动放弃权益成为普遍现象,女性自身保护意识薄弱、女性在领导岗位上担任的比例较少,影响女性从政的积极性等等。

针对当前女性劳动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女工委员们呼吁学校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和出台各项政策时,不仅充分考虑到女职工的利益,而且要体现对女性“六期”(怀孕期、生育期、哺乳期、待孕期、经期、更年期)的保护,同时要在全校开展贯彻学习保护办法,让保护女性成为大家共有的意识.

校工会副主席、校女工委主任魏海鹰对上半年女工作进行了总结,对本学期女工工作重点进行了布置。女工工作是工会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内容广泛,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因此,魏主席希望各级女工委要切实关心女职工身心健康,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成为她们的知心朋友。要加强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我校女职工的生存状况以及女职工在劳动保护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她们的意见,提出建议,使学校的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化/人性化.同时加强组织建设,做好院级女职工委员会换届组建工作,保证女工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魏主席还对做好“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作了布置和动员。她要求和学院女工委明确评选活动之目的在于推进广大教职工尤其是女教职工事业家庭双创优,提高综合素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作出新贡献。

校工会常务副主席魏仲权到会并作了讲话。他代表校工会对女工委员们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并希望女工委员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学习,提高理论和实际工作水平。要善于调查研究,为学校在源头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参考意见。

各院级工会、各附属医院女工委主任,校女工委员参加了会议。(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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