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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学铨主持召开教代会代表团团长会议

发布时间:2004-06-08 00:00:00浏览次数:822

6月3日,校党委副书记庞学铨主持召开教代会代表团团长会议,对《浙江大学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管理办法》修改后的部分条款进行讨论。校“双代会”常委、校福利委员会委员应邀参加会议。

《浙江大学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管理办法》是为了做好我校教职员工选购学校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工作,加快教职员工住房解困的步伐,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和《杭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按照“保证重点,兼顾全面,指标下达,分级管理”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学校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并于2003年第四届教代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随着申购工作不断深入,特别是在塘北配售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较多,操作困难,尤其是任职年限分和聘岗分问题比较突出,为此,经工会、组织部、人事部、离退休部、房地产部讨论后提出了修改意见,提请教代会代表团团长讨论决定。

会上,团长们各抒己见,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他们认为,《办法》既然是教代会通过的,有其严肃性,在总体框架下适当作些调整是可以的,但如果操作中能解决的就不要修改。最后,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对修改方案进行了表决。(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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