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工会:
现将2004年教职工“自费公助”参加旅游、休养的补贴名额分配给你们,请在组织实施中注意以下几点:
1、组织教职工旅游、休养活动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指定专人负责,严密组织,办理旅游意外保险,委托旅行社的团队应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协议书。
2、使用补贴名额组织旅游、休养活动,应事前向校工会生活福利部提出书面报告,注明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数和组团形式,并附享受补贴人员的名单。
3、旅游、休养补贴凭旅游、休养地景点的门票、房费、餐费、交通费、保险费和导游费等有效票据到校工会生活福利部审核后报销(杭州市内餐饮、食品、住宿、出租车发票均不能报销)。
4、2004年旅游、休养补贴名额及2002年至2003年结余名额,使用载止时间至2005年1月底。希望各院级工会及早安排与组织。
浙江大学工会
200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