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回顾

环资学院团委荣获2002年度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先进集体

发布时间:2003-03-10 00:00:00浏览次数:1224

 

近期,共青团中央、全国绿化委员会、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水利部、农业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林业局联合对在2002年全国保护母亲河活动中所涌现出的全国各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校环境与资源学院团委获“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先进集体”殊荣。

“保护母亲河行动”是共青团中央、全国绿化委员会、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水利部、农业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林业局、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同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生态公益活动。其宗旨是广泛动员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少年及社会各界力量,通过兴建保护母亲河工程,深入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系列活动、广泛筹集保护母亲河基金,以工程化造林,项目化管理,社会化筹资的方式,在哺育中华民族和一方人民的主要江河??“母亲河”流域植树造林、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在全社会倡导和树立“母亲河”意识、绿色文明意识、生态环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2002年,江泽民同志为“保护母亲河”亲笔题词,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周强同志担任全国保护母亲河领导小组组长。每年3月9日为全国保护母亲河日。

在学校学工部、团委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浙江大学环资学院团委一方面紧抓环境专业教育研究,另一方面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发起创办浙江省首家环保志愿者组织??浙江省绿色环保志愿者分会(绿色浙江),结合保护母亲河活动,创新环保活动品牌,创造性的开展了浙江省历史上第一次民间环保义演、浙江省青少年征文活动、浙江省首届青少年绿色营、浙江省首次绿色志愿者盛会、浙江省母亲河典礼、绿色浙江观鸟等一系列大型环境宣教实践活动,通过实现环境教育实践的科技化、社会化、艺术化、网络化、实效化、制度化、一体化,充分发挥大学生参与环保的主体作用,积极开展“天天环保、绿色承诺”保护母亲河系列活动,开展节约用水、用电、种草植树、回收废弃电池、拒绝一次性餐具等活动,推进青少年生态环境道德建设,加强公民环境道德教育,为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作出了较好的贡献,推动了浙江省环保公益事业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反响。

在此项活动中共有137个单位被评为2002年全国保护母亲河先进集体,浙江省共有5家单位:共青团宁波市委、共青团台州市委、共青团舟山市委、浙江省交通厅团工委、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团委。(阮俊华)

您是第 1000 位访客    

技术支持:3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