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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全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2-10-21 00:00:00浏览次数:3270

各校区工会、各院级工会、各附属医院工会

根据浙职经创 (2002)3号文件精神,决定评选2002年度全省创新活动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名称和数量

浙江大学推荐名额:浙江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1名;浙江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优秀成果1项。

二、评选条件

(一)创新能手条件:

创新能手应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热爱祖国、热爱企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积极参加创新活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对企事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重点、难点提出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新性的合理化建议,经论证或实施后成效显著;

2、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

3、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活动所取得的重大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4、积极参加重点工程立功竞赛,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5、积极参加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在技术比武中成绩优秀;

6、总结推广先进操作法,对创新职业技能,提高职业技能的科技含量作出贡献;

7、在各级科协组织的“讲理想、比贡献”竞赛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

(二)创新活动优秀成果评选条件:

在创新活动中涌现的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创新水平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成果,先进操作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实施或测算可年创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

2.经实施或论证有重大社会效益;

3.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

三、评选办法

(一)创新能手、优秀成果以市、省产业、省部属基层为单位按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择优推荐,由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初选后报省活动领导小组审定。

(二)创新能手和优秀成果的推荐对象在上报省里以前,将在当地新闻媒体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推荐人选的所有详细事迹材料和有关证明文书复印件于2002年11月20日前上报校工会。联系电话:87951890;87951470;传真:87992063

四、本次评选任务重,时间紧。希望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抓紧部署,严格按评选条件认真推荐(申报)。

浙江大学工会  
2002年 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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