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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代会、工会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02-10-08 00:00:00浏览次数:2391

为了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新工会法,研讨如何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发挥教代会、工作作用,全面推进我校民主政治建设,8月26-28日,浙江大学举行教代会、工会工作会议。全体“双代会”委员、各代表团团长、各院级工会主席、教代会、工会各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等80多人参加了会议。浙江省教育工会主席秦素琴应邀作新工会法学习辅导报告。校党委副书记庞学铨出席会议并讲话。

秦素琴主席从工会法修改的背景、原则谈起,着重对新旧工会法的区别、新工会法的特点及高校贯彻实施工会法重点要抓的几方面工作进行了全面阐述。她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种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日益复杂,工会维权已经成为当前形势下最重要的最基本的职能。工会维权不仅是党对工会的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更是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的重要途径。当前高校贯彻实施工会法,首先是抓好维权机制的建设;其次要抓好维权的三个环节:一是进一步使高校教代会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方向发展。二是二级教代会要进一步深入、完善和提高。三是以教代会为载体,推进校务、院务公开。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们围绕主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大会交流。大家认为,新工会法的颁布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了契机,工会应抓住机遇,把工作重点放在维权上,要在岗位聘任、住房建设等教职工关注的热点上增加维权力度,与此同时,工会要加强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辟多种沟通渠道,真实地反映教职工的意愿,把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庞学铨副书记作了总结性讲话。他对这几年我校教代会、工会工作作了实事求是的评价,对今后教代会、工会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面对新形势,当前各级工会和工会干部要抓好两个方面的学习,一是新工会法的学习:工会法是做好工会工作的法律依据,通过学习,一方面使广大教职工了解工会法中所规定的权力和义务以及法律赋予工会、教代会的职权、工会维权主要途径和手段;另一方面使大家认识到工会坚持两个维护的重要性,学校的总体利益是创建一流大学的基础,也是教职工利益的保证,为实现一流大学而进行的改革,需要广大教职工的支持和参与。二是开展“三个代表”的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工会工作的行动指南,更是做好维权的重要法宝。广大工会干部要深刻领会“三个代表”的科学内涵,身体力行,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庞学铨强调,当前学习新工会法和实践“三个代表”,就是要组织和引导教职工参与学校改革和发展中,要利用自身的优势,深入教职工中,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做好沟通工作,要参与到师德师风建设中去,推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为学校的发展作出贡献。

校工会常务副主席魏仲权汇报了上半年教代会、工会工作,校人事务副部长孔志洪、校房产部副部长马银亮通报了学校人事、房产等有关情况。

(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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